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以上。
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目的主要是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耐火安全设施。建筑物不但要考虑本身的耐火强度,还要考虑周边建筑的防火要求,所以就出现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它可以有效防止火灾蔓延扩大。
两座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不同高度的相邻建筑物,当较低建筑物的一面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小于1h,防火间距可以减少3.5米。相邻两座建筑物,如较高建筑物起火时,火焰不致向较低一面建筑物窜出和落下,其防火间距亦可相对减少不小于3.5米。